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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低空安全管理的技术创新与法治平衡 Balanc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Law in South Korea’s Low-Altitud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5/7/25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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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熊安邦 胡城玮

  2025年4月,在首尔汉江的上空绽开了一场充满科技元素的艺术盛宴,2000架无人机编队精准飞行,在夜空当中勾勒出了各式精彩的图案。这场突破性表演不仅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更成为透视韩国低空经济发展成就的窗口。当全球低空经济竞争日趋白热化之际,作为全球首批将低空产业列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目录的国家之一,韩国凭借完备的低空法律保障体系,在无人机保有量突破150万台大关的同时,成功实现了空域事故率连续三年持续下降的治理效果。
  
  一、立法框架:安全与发展的制度性平衡术

  (一)三维立体的法律架构
  韩国低空治理的法律框架呈现三维立体结构,其制度创新始于对空域资源的精细化法律划分。2023年修订的《航空安全法》第17条首创“社会活动空域”概念,将120米以下低空垂直切割为“公共活动空域”“商业作业空域”和“特殊管控空域”三个功能层,由此构建起“基础立法—专项法规—技术规范”的梯次化治理体系。
  在顶层设计层面,《航空安全法》作为空域治理的根本大法确立了三大支柱性原则:其一,空域分级管理机制,明确120米以下低空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突破传统航空法体系中央集权管理模式;其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根据无人机重量设置0.25千克/2千克/25千克三级管理阈值,对应差异化审批流程和技术标准;其三,技术中性监管原则,通过沙盒监管机制为新兴技术预留试错空间。2024年修正案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要求无人机运营者必须投保不低于5亿韩元的第三方责任险。
  中层支撑体系由《无人机飞行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构成,其核心是“场景化飞行许可”制度。该制度通过三个维度构建监管网络:在重量管控维度,建立四级分类管理机制,0.25千克以下微型机实行备案制,0.25-2千克机型需通过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电子报备,2-25千克机型强制安装UTMISS交通管理系统终端,25千克以上机型纳入传统航空器管理体系;在时空管控维度,划定首尔市中心、总统府周边5公里等永久禁飞区,设定22∶00-6∶00全域禁飞时段,并赋予管理部门在重大活动期间动态设置电子围栏的权限;在数据安全维度,要求运营主体对飞行数据实施至少3年加密存储,跨境数据传输须经政府认证安全网关,违规者将面临年营收4%的行政处罚。
  作为底层技术支撑,韩国标准协会(KATS)制定的KS X 7502-2025《低空无人机通信协议》确立了设备互操作性基准。该标准不仅统一了无人机与地面控制站、空管系统的数据交互接口,更创新性规定了所有机型必须内置地理围栏模块,实现禁飞区自动识别与强制避让功能。这项技术规范已被东盟无人机协会采纳为区域互认标准,显著提升了多国设备在韩国空域的兼容适用性。

  (二)协同治理的执法机制创新
  2024年韩国成立的“国家低空安全委员会”,标志着该国低空领域治理实现从条块分割向体系化治理的跨越式转型。作为直属国务总理的跨部门协调中枢,该机构整合国土交通部、警察厅、韩国科学技术院等12个核心部门资源,构建起“中央统筹决策—属地高效执行—企业自主监管”的三级协同执法网络。
  在中央执法层面,韩国警察厅组建专业化打击力量。其下辖的“无人机犯罪侦查科”配备全球顶尖的频谱监测车与激光反制设备,自主研发的“鹰眼-2024”智能系统通过建立无人机射频信号特征数据库,实现0.3秒内精准识别未报备飞行器,并同步生成三维空间追踪轨迹。2024年该部门侦破的376起无人机偷拍案件中,82%通过频谱特征分析技术锁定嫌疑人,执法效率显著提升。
  在地方执行层面,首尔、釜山等10个核心城市建成网格化联动体系。各城市设立的“低空联合指挥中心”整合交通监控、气象雷达、无人机探测等27类实时数据,依托数字孪生技术构建动态空域电子沙盘。当监测系统捕捉到禁飞区异常信号时,将自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首先通过公共广播系统发出撤离警告,若未获响应则实施GPS信号压制,最终由警用无人机执行物理拦截。2025年首尔春节庆典期间,该系统累计处置17起违规飞行事件,平均应急响应时间压缩至90秒内。
  在企业自治层面,韩国构建行业合规管理体系。法律强制要求所有物流无人机运营商设立实时监控中心,配备持有《低空安全管理员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行业龙头企业CJ大韩通运与乐天物流率先在配送枢纽部署毫米波雷达监测网络,对无人机飞行姿态、载荷状态等关键参数实施秒级校验。监管部门建立违规积分制度,累计3次违规记录的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2024年已有5家小型运营商因屡次违规被吊销运营资质,形成有效行业震慑。

  二、监管制度:数字化治理的全链条革新

  (一)智能化审批的范式革命
  韩国自主研发的“Drone One-Stop”平台堪称低空治理领域的数字中枢神经系统,其通过三大技术创新彻底重构了传统无人机审批模式。
  1.智能预审系统实现效率跃升。依托深度学习算法构建的AI预审模块,可在15秒内完成三维校验:通过空域冲突检测模块比对民航航线、军事管制区及临时禁飞区数据;利用气象条件评估模块分析实时风速、降水与能见度参数;借助设备合规审查模块核验无人机型号是否通过政府认证。相较于传统人工审批平均2小时的处理周期,系统效率提升达80倍。2024年平台累计处理230万份申请中,AI自动审批通过率高达78%,人工复核仅聚焦复杂场景申请,真正实现“机器换人”的审批革命。
  2.区块链存证构建司法新范式。平台创新采用联盟链技术,将飞行申请记录、审批轨迹、实时定位数据等全流程信息上链存储,形成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与运营主体的可信数据网络。2024年首尔地方法院审理无人机伤人案件时,通过调取区块链存证的完整飞行数据链,迅速查明运营商未履行申报义务的关键事实,最终判定其承担80%的赔偿责任。此案的审理开创了韩国司法实践先河,首次将区块链存证作为核心证据链使用,为低空经济监管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
  3.AR导航重塑合规飞行体验。独创的AR实景导航功能通过手机摄像头实时扫描环境,在三维地理信息叠加层中直观呈现禁飞区边界、分级限高区划及推荐航线。在仁川自由经济区试点期间,新手飞行员合规飞行率从63%显著提升至92%,因操作失误引发的空域违规事件下降76%。该技术将专业空域知识转化为可视化交互界面,有效破解无人机“黑飞”治理难题,构建起“所见即所飞”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全域覆盖的智能监测网络
  韩国构建的低空监测体系堪称技术密集型治理的典范,其三大核心系统通过空天地一体化布局,实现了对120米以下空域的立体化监控。
  1.多普勒雷达矩阵:空域感知的神经中枢
  全国部署的3200台低空专用雷达采用相控阵技术,构建起95%空域覆盖率的监测网络,最小可探测重量低至200克的微型无人机。该系统与韩国空军军用雷达系统建立双向数据防火墙机制,既确保电磁频谱互不干扰,又能在发现可疑目标时自动同步至防空识别系统。2025年2月济州岛实战案例中,雷达网络通过多源数据融合技术,仅用4分钟即完成从目标识别到驱离处置的全流程,较传统模式效率提升8倍。
  2.声纹识别传感器:城市声场的隐形守卫
  首尔市区每平方公里布设8组高灵敏度麦克风阵列,依托深度学习算法构建包含600种主流无人机型号在内的声纹特征数据库。当检测到未注册声纹信号时,系统0.3秒内自动激活光电追踪设备,生成包含机型识别、三维轨迹、噪声分贝等12项参数的立体化报告。2024年,该系统协助警方破获11起非法改装案件,查获无人机均加装未经认证的大功率电机,其中3台存在电磁干扰风险。
  3.低空天眼定位系统:精准执法的数字底座
  基于5G基站差分定位技术实现的±0.5米级高精度网络,有效破解城市峡谷环境下的GPS信号漂移难题。该系统与韩国U-Navi导航系统深度融合,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标注每架无人机的数字身份、操作员资质及合规状态,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即可完成“识别—定位—取证”全链条操作。2024年首尔江南区试点数据显示,违规飞行现场查处响应时间从28分钟缩短至7分钟,查处效率提升300%。

  (三)场景化监管的精准施策
  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风险特征,韩国构建了“一业一策”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具体实施如下。
  在物流配送领域,通过空域划设与智能装备实现双重管控:济州岛与首尔郊区率先划定200-300米高度的“物流专用通道”,强制要求无人机安装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构建与民航客机的避撞预警网络。CJ物流已建成覆盖23个岛屿的无人机配送网络,其机队均配备4G+卫星通信双模冗余系统,确保偏远海域信号全覆盖。法律层面规定,物流无人机必须搭载实时称重传感器,当载重超过额定值15%时将自动触发返航程序,从技术源头消除超载隐患。
  农业植保领域则建立风险防控三重机制:要求无人机操作企业投保不低于1亿韩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并在作业区域设置半径500米的电子围栏。庆尚南道水稻种植区试点中,植保无人机需接入农业部门墒情监测系统,根据土壤湿度数据和作物生长周期自动调节喷洒参数。对于违规喷洒导致生态污染的行为,除民事赔偿外,《环境犯罪处罚法》明确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2024年该地区农药污染事件同比下降62%。
  媒体拍摄领域实施分级申报制度:将总统府、军事基地等划为一级敏感区(禁飞半径1000米),政府机构与核电站划为二级敏感区(500米),历史文化遗产划为三级敏感区(200米)。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例,拍摄团队须提前72小时通过“文化遗产低空拍摄申报系统”提交完整方案,包含拍摄脚本、无人机型号、飞手资质等12项信息。2024年首尔国际电视节期间,12支违规团队因未申报飞行计划被处以500万韩元罚款,该制度实施后敏感区域偷拍行为减少87%。
  (四)济州岛低空经济特区的制度试验
  作为韩国唯一的特别自治道,济州岛承担着低空治理创新试验田的角色,其三大突破性政策为全球低空开放提供了参考样本。
  1.空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试点“空域时段拍卖”制度,企业可通过电子平台竞拍特定时段、特定高度层的使用权。2025年首场拍卖中,乐天集团以1.2亿韩元拍得济州岛西归浦市100-150米高度层、每周日上午的物流飞行时段,标志着空域资源从行政配给向市场配置的转型。拍卖所得资金的30%用于当地环境保护,形成“开发—保护”的良性循环。
  2.禁飞区弹性开放政策。在翰林公园等非敏感区域划定“技术测试区”,允许L4级自动驾驶无人机进行超视距飞行试验。参与测试的企业需提交详细的风险防控方案,包括备用降落点规划、实时通信中断预案等。2024年,三星航空的无人机编队在测试区完成了10公里超视距飞行,为未来海岛物流配送积累了关键数据。
  3.沙盒监管机制。设立为期3年的监管豁免期,允许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在特区内先行先试。入驻企业无须遵守部分现行法规,只需定期提交安全评估报告。这种“容错式监管”催生了全球首个无人机空中出租车试点项目,2025年5月,韩国航空航天工业公司的“CityHawk”无人机在济州岛完成首次载人试飞,为低空交通商业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司法实践:司法裁判驱动低空法治体系完善

  韩国法院通过典型案例的裁判,持续填补低空治理的法律空白,形成“立法框架—执法实践—司法释明”的良性互动。

  (一)“无人机偷拍案”确立隐私权保护范式
  2024年首尔高等法院在审理某网红使用无人机偷拍居民阳台案件时,首次划定“15米隐私保护缓冲区”,明确未经许可在建筑物周边15米范围内航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判决创造性引入“设备制造商连带责任”规则,规定无人机厂商若未预装地理围栏系统,需对用户侵权行为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该判决直接推动行业技术升级,目前韩国市场主流机型已全部搭载“禁飞区自动识别”功能。此案作为标杆案例被载入《韩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为后续78起同类纠纷提供了裁判基准。

  (二)“数据主权案”明确跨境治理规则
  针对某国际物流公司将无人机飞行数据违规存储在境外服务器的行为,大邱地方法院依据《数据安全法》第23条,认定其违反韩国数据本地化要求。判决特别强调,低空飞行数据包含精确地理坐标、人口密度等战略信息,属于“关键基础设施数据”范畴,必须存储在经韩国国家情报院认证的境内数据中心。该裁决为跨国企业确立数据合规红线,促使在韩运营的37家无人机企业全部完成数据本地化迁移,并带动韩国数据中心产业年新增投资超1200亿韩元。

  (三)“自主飞行事故案”突破责任认定边界
  2025年,釜山海洋大学科研团队在测试L4级自主飞行系统时,因避障算法缺陷导致无人机坠毁伤人。釜山地方法院首次适用《人工智能责任法(草案)》精神,确立“研发者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团队证明算法设计不存在重大缺陷,否则将承担无过错责任。此案推动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加速制定《自主系统责任保险指引》,明确要求搭载L4级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无人机必须投保不低于20亿韩元的专项责任险,目前相关险种已覆盖韩国85%的在役工业级无人机。

  四、挑战:面向未来的预应机制

  随着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无人机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传统法律主体理论遭遇系统性挑战。韩国通过“立法前瞻+司法探索”的双轨制创新,构建起适应智能时代的法治框架。

  (一)刑法体系的适应性重构
  《刑法修正案(2025)》草案创新引入“人工智能体过失犯罪”条款,确立双重追责机制:当无人机自主决策引发危害后果时,可依法追究研发者与运营商的刑事责任,但须以证明其存在“算法设计重大过失”或“安全监管疏漏”为前提。草案特别设置“技术抗辩”免责条款,若涉事企业能证明已采用行业最高安全标准,可获减轻或免除处罚。这种“过错推定+技术举证”的立法模式,在保障公共安全与鼓励技术创新间实现了平衡。

  (二)责任认定的技术化转型
  针对“算法黑箱”归责难题,韩国构建三维追责体系:其一,强制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存储结构化“决策日志”,完整记录算法运行轨迹;其二,赋予司法机关调取日志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可解释性分析的权力;其三,2024年成立的“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正研发基于自然语言处理的算法审计工具,通过语义解析技术破解决策逻辑。这种“数据留痕+技术鉴证+工具赋能”的组合拳,为智能设备责任认定提供了全新路径。

  (三)社会化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10亿韩元规模的“低空技术风险基金”,创新责任承担模式:要求无人机制造商、运营商按年销售额1%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赔付无法归责的意外损害。该基金引入区块链智能合约管理,当事故损失超过单个企业偿付能力时,自动触发分级理赔程序,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互助共济+社会风险缓冲”的三级防护网。

  结语:在技术浪潮中锚定法治坐标

  韩国低空法律体系的演进,本质是应对技术革命的制度革新实验。当无人机从娱乐载体蜕变为低空经济的基础设施,当物理空域延伸至数字孪生空间,其法治实践揭示了三个关键命题:一是法律需具备“技术翻译”能力,将算法逻辑、数据规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规范体系,如将飞行安全要求细化为ADS-B安装标准、电子围栏参数等技术指标;二是治理需构建“弹性监管”框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预留创新空间,如物流专用通道的动态调整机制、拍摄敏感区的分级管理制度;三是国际合作需突破主权边界,在技术标准、执法协作、数据共享等领域形成跨国共识,如参与制定无人机身份识别国际协议、推动跨境电子围栏互认。■
  (本文为湖北警官学院2025年度院级重点项目“中国海外利益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熊安邦,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教授,法学博士;胡城玮,湖北警官学院涉外警务专业2022级本科生。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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