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春来
某天放学,某中学A同学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B同学推倒在地上,于是跟B同学理论起来,双方发生口角。随后,A同学追赶B同学至小区附近,拿出雨伞敲打B同学。B同学躲避不及,被雨伞打到手臂。B同学一边抽出自行车的座椅管格挡,一边用手机录像,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民警处警过程中,B同学的父亲赶到,对A同学和民警拍照并表示要追究A同学的责任。此类情况,民警应如何处理?看看处警民警当时是怎么做的:
当时,民警先将两名学生带至派出所,并通知双方家长和学校班主任、年级德育处主任到所配合调查。在派出所调解室,由民警主持调解,德育处主任先让两名学生分别陈述事实,然后由对方补充。查明事实后,由德育处主任进行教育。然后,由民警进行法治教育。打人者A同学及其家长承认错误并诚恳道歉后,双方签订调解书。同时,提醒B同学的父亲删除照片,保护学生隐私。老师也提醒双方这个事到此为止,不再争论与传播。纠纷圆满解决。
一、涉校纠纷的范围
涉校纠纷是派出所日常工作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包括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的在校学生之间的纠纷,在校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纠纷,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学生家长接送学生过程中在学校周边发生的纠纷等。涉校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矛盾纠纷,此类纠纷的主体多涉及未成年人,争议内容通常为日常琐事,故此类纠纷较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过,此类纠纷的社会关注度高,一旦被断章取义经过网络传播,极易引发不良舆情。因此,接到涉校纠纷警情,派出所民警务必保持敏感性,根据事实原委依法调解,通过警校联动,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影响。
二、涉校纠纷调解的三条重要原则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提出,治安调解应遵循六大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自愿原则、及时原则、教育原则。涉校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里重点探讨其中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合法原则和教育原则。
1.保护未成年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因涉校纠纷的主体涉及未成年人,所以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因此,调解一般应不公开进行,并尽量缩小知悉范围。根据双方意愿,一般仅通知当事学生本人和家长,视情通知校方。
2.合法原则。依法调解是前提,因此需要厘清涉校纠纷调解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第1款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3条第1款第1项对调解的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界定:一是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发的;二是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发的。调解适用的案件种类,包括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治安案件。这些案件主要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从公安实务角度看,多数涉校纠纷均属上述案件类型。但如果出现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等侵犯公共法益的行为,则不应适用调解。
3.教育原则。未成年人心智尚在发展阶段,很多纠纷往往因一时冲动引发。民警应通过查明事实、展示证据,指出当事人的错误和违法之处,教育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于严重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可向其监护人出具训诫令,要求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严加约束。
三、涉校纠纷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
1.查明事实,精准定性。弄清基本事实、明晰双方是非,是开展调解的前提条件。应通过调取校园监控视频、走访目击证人等方式,查明事实,明确相关警情是否属于可调解纠纷。同时,要对证人制作笔录,固定言词证据,并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防止证据灭失。
2.及时通知家长参与调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6条规定,当事人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当然视情况,还可以通知学校教师一并参与调解。
3.主持调解,摆明立场。将当事双方带至学校会议室或派出所调解室。民警应首先表明身份和中立的立场,让双方信任。强调调解的目标是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教育、保护”是原则,而非单纯惩罚。
4.抓住焦点,有效疏导。引导双方按顺序陈述事件经过,确保各方都能充分表达。经过几轮表达,先确保各方对事实予以确认。一般双方都会将自己描述成受害者形象,以获得同情,民警应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梳理事实,弄清双方的诉求及争议焦点。遇到双方争议较大、暂时难以调和的情形,民警可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将双方先行带开,避免冲突升级。家长的心里大多是想为自己孩子出一口气,或是要求赔偿,或是要求道歉。这时,民警可通知学校教师共同参与调解,通过共情沟通、换位思考,让家长感觉民警在为自己和孩子考虑。为了孩子们今后还能共同学习,家长们一般都会退让一步。
5.开展教育,明辨是非。针对过错方: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何种法律法规,分析其行为对受害者、家庭、学校及自身造成的危害,对其进行法治和道德教育,引导其真诚道歉。针对受害者:给予耐心安抚,肯定其选择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的做法,并告知其后续享有的相关保护权利。
6.协商方案,达成协议。引导过错方及其监护人提出具体的补救措施,如口头或书面道歉、赔偿损失等。双方达到一致后,应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对可当场履行的内容,双方即时履行完毕,避免日后生变。
7.定期回访,确保矛盾化解。矛盾双方返回校园后,要请学校老师关注相关学生,避免因旧矛盾引发新纠纷。
(作者系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桥南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