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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办案都是一场极致的智力竞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6/5/25 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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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祝全胜
  
  案件办理更像一场智力竞赛,其过程扑朔迷离,因为所有案件只会告诉你开始,不会有人告诉你结局。办案中,民警看似轻松走过的每一步,实则都是经过反复推演的精心选择。
  我想以不久前办结的一起普通案件为例,与大家一同感受基层民警在案件办理中的研判与心理历程。
  2025年6月,我接到一起颇为蹊跷的警情。报警人是一名女孩,她自称与李某(女孩)是微信好友,相识一个多月,有李某明确的身份信息,两人平日相谈甚欢。几天前,李某称朋友方某急需用钱,方某想用支付宝里的钱与他人微信账户的五千元进行兑换,因自己没钱,希望报警人帮忙。出于对李某的信任,报警人添加了方某的微信,并将微信里的五千元钱转给了方某。可事后,方某却百般推脱拒不还钱。其间,虽然李某也居中调停(李某向报警人展示过其与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但一直没有结果。报警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从未见过方某,之所以将钱转给方某,纯粹出于对李某的信任,因此怀疑李某与方某合伙诈骗自己。
  结合报警人讲述的情况来看,三方仍处于沟通状态,并无其他异常,我不可能当即就给出是否构成诈骗的论断。于是,我告诉女孩,她遇到的情况属于转款纠纷,公安部对此有着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安机关介入债务纠纷、借贷纠纷及其他各类经济纠纷,她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女孩很执着,问我为什么这不构成诈骗,以及诈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说法律上构成诈骗的要件很严格,不是单凭不还钱这一点就可作简单认定。听我讲完后,女孩一直低头不语。离开前见她愁眉不展,我安慰她说,如果李某和方某两人的微信同时出现异常,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的因素。
  几天后,女孩再次来到所里,告诉我李某与方某两人的微信已先后将她拉黑。这让我非常吃惊。因为一般而言,如果是单纯的经济纠纷,出现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起警情。第二天开会时,我向同事们讲起这件事,让我吃惊的是,最近一段时间,也有其他人报过类似警情,而且嫌疑人竟然是同一个人——李某!
  我查询到方某的电话,把她约到了派出所见面。方某称自己与李某确实有过一面之缘,但平时极少联系,更不存在所谓“微信借钱”一事。我把报警人的转款记录展示给方某看,方某很惊讶,头像确实是她的,但她表示自己没有也从未使用过这个微信号。
  随后,我上网核查李某的信息,竟发现她曾有盗窃罪、诈骗罪两次犯罪记录!
  案件查到这里,基本上可以断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了尽可能多地掌握嫌疑人的信息,我先后约见了与李某有关的所有受害人,详细询问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被骗经过。这一查,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全市被骗者竟多达二十余人!
  除了案件本身外,我无意间获知了一条重要信息:李某几天前曾在某网店购买过一件商品,并且该商品将于近日抵达郑州。我马上联系了该网店商家,从对方口中获取了包裹的收货地址——郑东新区某小区快递站。随后,我又通过物流信息,查询到了该包裹到达快递站的具体时间。
  包裹将于第二天上午抵达快递站,时间刻不容缓。送走最后一部分受害人后,我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往快递站,严厉告诫该站点负责人,包裹一经抵达,立即扣押,没有公安机关的允许,任何人不许领取!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同事开车赶到快递站附近等候抓捕。上午十点左右,我接到快递站负责人的电话,说有人过来领取李某的包裹。但让我欣喜之余又倍感失落的是,领取人不是李某,而是一名UU跑腿人员。这种反常情况的出现,让我背后不觉生出一股寒意。我让站点负责人假意告诉UU跑腿人员,说快递站有规定,领取这类包裹需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UU跑腿人员打了一番电话后,离开了快递站。
  下午三点左右,我再次接到快递站负责人的电话,说一个自称李某哥哥的男孩过来领取包裹,工作人员按我的要求婉言拒绝,但男孩态度十分强硬,在大厅里大吵大闹,先后拨打了110、12315等电话,坚决要领走包裹。
  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惊扰任何一个人。
  案件归案件,但办理案件不能给他人的生活或工作造成不便。于是,我将计就计,让该站点负责人告诉男孩,说经过仔细查找,发现其妹妹的包裹被人误领了,并让他把我的电话告诉了男孩。很快,我接到了男孩的电话。我说:“很抱歉,上午我急着出差,拿了包裹没仔细看就离开了,现在包裹还在我车上。你把我的电话转给你妹妹,等我出差回来,我跟她约个时间,直接把包裹交给她。”男孩同意了,没有再说什么。
  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接下来的几天,空气静谧得有些诡异,我始终没有接到李某的任何电话或信息。
  读到这里,兄弟们,你们作何感想呢?
  继续等?不!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条路径显然已经走不通了;直接抓捕李某?没有人知道她在郑州的住处;去户籍地抓捕?盲目行动只会打草惊蛇;上网抓捕?虽然可以,但要走很多手续,况且李某属于前科人员,上网抓捕的效果不一定好;以陌生人身份加李某微信,将其约出来随机抓捕?理想很丰满,我只能说姑且可以试一试……是的,如果一个人的想象力足够丰富,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或者说,这正是案件办理的趣味所在。
  不过各位,很抱歉!在这里我要喊一声:注意哟,我们已经掉入了陷阱!
  让我们暂且平静下来,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抓捕工作进展到现在,是否总感觉某个地方很别扭呢?或者更直白点讲,有没有感觉到每次抓捕时似乎背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呢?为什么我们连续设置的三次抓捕,李某都好像早已知晓?
  不解决这个问题,即便我们付出再多的艰辛和努力,后期也难免陷入被动与茫然。
  我们不妨重新梳理一下案件:案件信息很明了,李某和我们一样,也在盯着包裹的物流运转,并且急于领取。但在包裹抵达郑州的当天,她为什么两次让人代领,而没有自己亲自领取呢?另外,李某开始时急匆匆地让人轮番领取包裹,为什么后来突然又杳无音讯了呢?要解释以上两个问题,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在该案的知情人中,有人提前向李某透漏了消息!
  顺着这样的思路,我把从接警开始的每一个环节在脑海里重新推演了一遍。当眼前浮现出与网店老板电话交谈的画面时,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对于案件的其他知情人,我有绝对的把握,他们绝不可能向李某走漏任何消息!首先,我相信我的战友,我相信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为人品质;其次,受害人与李某是对立关系,且谈话时我已经严厉告诫过他们,他们也不可能泄露消息。那么,关于包裹这件事,剩下的知情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网店老板!
  我当即拨通网店老板的电话,对她进行了严厉斥责,询问她为什么把我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告诉李某。网店老板在惶恐中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网店老板和李某是同乡,相识好几年了,因为李某长期在其网店买东西,两人逐渐发展成挚友,平日里无话不谈。就因为当时我一时疏忽,少了警惕,未对网店老板进行特意提醒,结果她被李某很随意的一句话,就解除了对李某的所有戒备:“最近有人冒充警察和你联系过吗?”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网店老板把与我交谈的所有信息统统告诉了李某。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在包裹抵达物流点后,李某为什么让UU跑腿人员和其“哥哥”先后领取包裹,自己却始终不肯出面;同时也就解释了,当李某从其“哥哥”那里得到我的电话号码后,她为什么迟迟不给我打电话。
  按原来方案抓捕李某已经不可能了。
  我查看李某的家庭信息,发现她根本没有哥哥。那么,那天前来领取包裹的男孩是谁?他在整个案件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要弄清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找到这个男孩!
  可怎么找到他呢?当前唯一能联系到男孩的,只有一个手机号码。如果男孩是李某的同伙该怎么办?如果不是,若男孩拒绝配合怎么办?我们怎么能不动声色地让男孩按照我们的思路走呢……作为一个一线办案民警,在作出任何一个哪怕是极其细微的决断前,都要极尽可能地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脑海里排列出来,并对每一个问题给出妥善的处理方案。否则,就可能像前面所出现的,一个不经意的疏漏,就让我们所有的努力功亏一篑。
  在做足了各种“功课”后,我拨通了男孩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我先声夺人,大声斥责道:“你妹妹怎么回事?她的包裹到底还要不要?我为什么一直没接到她的电话?是不是你根本就没有把我的号码给她?”
  优秀的警察,需要同时是一个优秀的编剧和演员。作为编剧,我们要有随时设置场景的能力;而作为演员,我们要有精湛的演技。
  大家或许会问,那你演得是什么?我告诉大家,这叫“敲山震虎”!因为一个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往往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本能反应,而一个人的本能反应,则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真实体现!
  对于我的高声斥问,电话另一端的男孩一时没反应过来,嘴里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应答。片刻后,当他终于忆起是关于包裹的事情时,他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
  他的声音低沉而缓慢,更像是在自言自语:“不应该啊,我已经把你的电话告诉她了……”
  男孩的一系列表现,让我迅速得出三点结论:第一,男孩和李某关系一般;第二,男孩不了解案件情况;第三,可以尝试通过男孩抓捕李某。
  一个新的抓捕计划迅速在我脑海定格下来。
  此时,男孩还不知道案件的情况,如果要约出男孩,就不能给他多余的思考时间,若男孩反应过来,他很可能不肯见面或见面后拒绝配合,这会陡然增加抓捕的难度。于是,我装作很着急,说公司现在安排我再次出差离开郑州,我不想因为包裹的事烦心了,我问男孩在哪儿,我直接把包裹交给他,否则以后包裹的事我就不再处理了。
  男孩在犹豫中答应了和我见面。
  二十分钟后,在郑东新区某小区门口,我和同事开着便车、身着便衣见到了男孩。当得知我们的身份后,他先是一惊,随后又平静下来。不出所料,男孩和李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上次领取包裹只是受李某之托,至于其他事情,他一概不知。
  我给男孩简单讲述了案件情况,说李某是公安机关要抓捕的嫌疑人,希望他能提供帮助,配合我们对李某实施抓捕。男孩极其爽快地答应了我们的要求,并且显得很兴奋,当即就用微信约了李某在某地见面。对于男孩的积极态度,我一方面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又有一种隐隐的、无法言说的不安……
  很快,我的忧虑就变成了现实。
  车辆刚启动不久,男孩忽然接到一个男性朋友打来的电话。朋友问他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男孩依旧保持着兴奋,他几乎不假思索道:“正和警察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我脑袋“嗡”的一声。
  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推断得不错,男孩和对方通话时,李某就在对方身边,甚至可以说,这个电话就是李某指使这个人特意打给男孩的,甚至李某可能此刻就站在距离我们车辆不远的地方!
  至于说李某怎么可能知道我们和男孩见面的消息呢,那还用说,一定是眼前这个男孩!因为男孩是唯一的知情人!一定是他有意或无意间把消息透漏给了李某,也只有这样解释,才能回答刚才对方打电话的时机以及问话的内容怎么就那么“恰到好处”!
  想到这里,我心中的疑云终于解开了,也终于明白了男孩既然和李某是朋友,为什么还毫不迟疑地答应配合我们一起抓捕李某,因为他已经提前把和我们见面的消息告诉了李某,只不过是,当他知道了我们的真实身份以及案件情况后,为了掩饰自己,让自己摆脱和李某同谋的嫌疑,又刻意在我们面前表现出全力配合的姿态。
  这才是男孩真实内心的全部!
  果不其然,当我们抵达与李某约定的地点后,她的电话和微信再也无人接听……
  所有的暗棋都变成了明棋,抓捕工作需要选择新的突破方向!
  当我回到所里再次对案件进行梳理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这些众多被害人之间表面上看是陌生人,但如果把这些人按照一定的顺序连接起来,他们实则是一个有着内在紧密联系的关系网。
  如果抛开案件本身,我注意到这些被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背景,就是他们要么是网红,要么是与这些网红有联系的人。这个群体从某一个受害人开始,彼此间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逐渐蔓延开来。通过我手绘的图纸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有了这张图纸,抓捕李某就简单多了,因为如果隔绝掉现有受害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那么就等于封锁了整个案件消息。同样地,也可以这样推理,如果李某继续作案,那下一个受害人一定是紧贴着这张关系网边缘的外围人!
  想到此处,我不觉豁然开朗!
  第二天,我把所有受害人都约到了派出所,我告诉他们两件事:一是李某已经明确知道公安机关正在介入调查;二是李某极为狡猾,需要大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为此,我向他们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对身边的人散布假消息,说李某的事许多人都报警了,但公安机关认定是经济纠纷,不予处理,让他们到法院起诉;二是让他们近期密切留意关系网边缘的人员,或者安排自己的朋友以陌生人身份接近李某,一经获悉李某的行踪,马上电话通知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一周后的一天晚上,李某终于按捺不住,在郑东新区的一个街口试图对新的受害人实施诈骗时,被我们当场抓获……
  
  (作者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未来路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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